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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小贩刺伤城管被判7年赔60万 据新华社1月21日电 浙江省宁波北仑区城管队员朱春瑜遭遇暴力抗法被刺案于日前在北仑法院宣判,被告人吴增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附带民事赔偿60万元。2011年7月28日上午,被告人吴增峰与张某、李某等人在北仑区大碶菜场经营水果生意时,因摊位占道摆放,北仑区城管人员朱春瑜等人要求其整理摊位。张某、李某不服工作人员管理,与朱春瑜等人发生口角并扭打。吴增峰见状冲上前,用剪刀刺中朱春瑜颈部左侧致其受伤倒地,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朱春瑜损伤程度为7级残疾重伤。 经审理法院认为,吴增峰故意伤害公民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此外,该案中另一被告人钟某明知吴增峰犯罪后仍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事件回顾:宁波城管遭店主暴力抗法 一城管被刺生命垂危 去年7月28日上午,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城管队员朱春瑜遭水果店店主暴力抗法,左侧颈部动脉被剪刀刺穿,生命垂危。目前警方已抓获两名嫌疑人,并全力抓捕在逃的另三名嫌疑人。 据在现场的目击者-城管队员张岳鸣介绍,当日上午7点45分左右,执法队员经过该区大碶菜场西侧由安徽籍吴某开设的浩杰水果批发超市,看到门口摆放水果,占去大半边的道路,过往行人通行困难。队员们要求水果店不要占道经营,但是吴某等骂骂嚷嚷,态度恶劣,拒绝整改。 在交涉中,店主吴某纠集几名老乡准备实施暴力抗法。一个年轻男子持了一把剪刀冲上来,举起就要刺向朱春瑜,被眼疾的队员一把夺下,剪刀掉落在地。混乱中,吴某捡起那把掉在地上的剪刀,一下子刺中朱春瑜左侧颈部,大量鲜血涌出。队员马上送他前往医院抢救。 (责任编辑:liuhecai) |
